为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,赋能农村经济社会新发展,近日,鄂州市正式批准发布《数字乡村建设基础信息规范》《数字乡村运行中心运维服务规范》两项市级标准,并决定于10月30日正式实施。
《数字乡村建设基础信息规范》对鄂州市数字乡村建设基础信息资源的元数据、编码规则、资源分类及基础数据项进行了规定。该规范支持数据转入、转换和融合贯通,对内支撑决策分析和专业精益管理,对外支撑各类应用场景,实现公共数据集中统一管理且安全可控。
《数字乡村运行中心运维服务规范》规定了数字乡村运行中心的运维目的、运维原则、运维内容、性能要求、管理要求、服务内容和应急响应等。同时,还将建立标准化反馈和监督机制,确保数字乡村建设的成效能够得到实时监控和科学评估。
这两项数字乡村地方标准的成功制定,将有效解决鄂州市城乡信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、智慧扶贫工程、“三农”信息便民工程等“十大工程”中基础设施、农机装备、信息系统及数据资源之间的互联互通难题,形成统一的数据标准,对分散的信息资源进行整合管理,有助于不同系统和平台间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,提高运行中心的管理水平、响应速度和服务质量。(鄂州市委网信办 供稿)